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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A006-2016- - 主题分类:公告公示
发布机构: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发文日期: 2016-08-10
名  称:关于创建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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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创建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工作的通知

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,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,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:

为进一步推动我市“智慧旅游”建设,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、社会知名度高、在行业发展中居于领先地位的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,根据《杭州市“智慧旅游”系统顶层设计(2013-2017年)》有关推进智慧景区、智慧酒店、智慧旅行社、智慧乡村的目标和重点任务,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批智慧旅游示范企业(单位)创建工作。现将第二批智慧旅游示范企业(单位)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范围 
  智慧景区、智慧酒店、智慧旅行社、智慧旅游服务商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杭州市登记注册并在我市国税、地税部门登记纳税的企业。智慧乡村申报主体重点为旅游特色村、风情小镇,由村级组织负责组织申报。
  二、申报类别

分为智慧景区、智慧酒店、智慧旅行社、智慧乡村、智慧旅游服务商五大类。  

三、申报内容

智慧景区:依据《杭州市智慧景区建设规范》要求,申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景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、景区数据中心建设、景区指挥调度中心、智能视频监控系统、景区电子门禁、票务系统、客源地统计分析系统、景区客流预测与预警系统、景区内部办公系统、景区交通(车、船等)调度系统、景区综合电子商务系统、移动终端自助服务系统、多语言版本门户网站集群系统、景区自媒体营销系统等。

智慧酒店:依据《杭州市智慧酒店建设规范》要求,申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酒店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、酒店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、酒店数据基础设施建设、酒店智慧点菜系统、酒店监控安防系统、酒店运营管理系统、酒店智能客房控制系统、酒店客户管理信息系统、酒店综合信息服务系统、酒店电子商务系统、酒店多媒体触摸屏自助服务系统、酒店自媒体营销系统等。

智慧旅行社:依据《杭州市智慧旅行社建设规范》要求,申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旅行社无线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、旅行社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、旅行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、旅行社团队(游客)管理、旅游电子合同管理系统、导游管理系统车载监控系统、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及游客互动系统、旅行社供应商管理系统、旅行社在线OA管理系统、旅行社电子行程单管理及GPS定位与身份识别系统、旅行社客户资源管理系统、旅行社电子商务系统、旅行社导游领队服务管理系统、旅行社自媒体营销系统等。

智慧乡村:依据《杭州市智慧乡村建设规范》要求,申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智慧乡村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、智慧乡村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、智慧乡村数据基础设施建设、乡村旅游咨询服务系统、乡村旅游电子门禁票务系统、乡村旅游智能视频监控系统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系统、乡村旅游移动终端自助服务系统、智慧乡村自媒体营销系统等。

智慧旅游服务商:为旅游管理部门、景区、酒店、旅行社、乡村提供智慧旅游解决方案、智慧旅游系统建设、旅游新媒体运营等服务的科技型公司。申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承担建设的旅游目的地智慧旅游、智慧景区、智慧酒店、智慧旅行社、智慧乡村、旅游新媒体建设运营等项目。
  四、申报条件 
  (一)以信息技术为项目基础 
  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应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,充分应用互联网、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通过智能手机、智能卡、智能设施、数字电视、互联网等服务终端,开展“智慧旅游”应用项目建设。 
  (二)以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 
 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以游客为服务对象,以提高旅游服务、改善旅游体验、创新旅游管理、优化旅游资源利用为目标。
  (三)以项目创新为重要依据 
  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所开展的应用项目系统架构、功能和性能先进,充分满足应用需求。建设、运营、服务模式合理,系统安全可靠。鼓励在新技术采用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、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。 
  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所开展的应用项目具有全国或全省领先水平,项目基本完成或阶段性完成,已经投入应用且运行稳定可靠,亮点突出,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意义。 
  四、创建程序 

1、组织申报。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应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,企业填写《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申报表》、《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申报书》,并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。

2、初审推荐。由各区、县(市)旅游局和市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,于2016624日前将汇总材料一式4份(附电子文档)报送市智慧旅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旅游信息咨询中心)。 
  3、专家评审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旅游信息咨询中心)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提出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建议名单。

4、命名发布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,予以公布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本次创建工作由市智慧旅游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旅游信息咨询中心)负责具体工作。本通知附件请从亚洲体育365(http://www.xujinping18.com)“公告通知”栏目上下载。

联系人:郑俊,电话:85257523,邮箱:zj558@126.com

 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关于创建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的通知.doc
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申报表.doc
杭州市第二批“智慧旅游”示范企业(单位)申报书编制大纲.doc
杭州市智慧景区建设规范.doc
杭州市智慧酒店建设规范.doc
杭州市智慧旅行社建设规范.doc
杭州市智慧乡村建设规范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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