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网 | 民宿网 | 繁體网 | English | 手机网 | RSS订阅 | 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 
首页 政务公开 综合法规 人事教育 行业管理 规划建设 旅游促进 旅游质监 党风廉政 协会介绍 旅游资讯 办事服务
市民邮箱: 用户名: 密码:  
本站搜索:
 高级检索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旅游质监 > 案例分析
旅行社责任险≠旅游意外险
文章来源:亚洲体育365  发布时间:2015-09-14

字体大小:【 背景颜色:

  案例:张阿姨要报名出去旅游,来到了一家旅行社的门市,报名时,门市负责接待的小刘建议张阿姨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,张阿姨说小刘是变相涨价,是为了赚钱,小刘很委屈,明明是自己为了客人的安全保障的一个热心服务却换来不解和猜疑,于是小刘找到了资深保险顾问冯小姐,请她来解释一下保险的意义。同时请冯小姐介绍一下“旅行社责任险 ”是不是旅游意外险?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  资深保险顾问冯小姐耐心的回答了这个问题,保险是为旅行社减少风险的最有利的保障。也是客人安心出游的保障。
  小刘的保险意识非常好,如果能有效地转移风险,除了让客人心里更踏实外,更能在万一出现意外情况时从容应对。所以,旅行前客人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十分必要。尤其是在做出境游和一些风险较大的旅游产品时更是要多一份保险,多一份安心。
  不少人认为旅行社已投保“旅行社责任险”,因此,自己不必再投保旅游意外险。对此,冯小姐指出,游客往往以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,不管什么问题都能找保险公司索赔,其实不是这样,在旅行途中遇到意外情况时,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。由于消费者对两种保险分辨不清,也发生了不少纠纷。
  现在很多旅行社所说的保险其实都是指“旅行社责任险”,受益人是旅行社,保的是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的旅游风险,并非专门为旅游者投保。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,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造成的,那么旅游者可以得到赔偿,但是,如果旅游者的损害结果不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,比如在自由活动中受到的损害,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受到的损害,那么,旅游者是没有赔偿可言的,因为,游客的损害结果并非是由旅行社的过错造成的。
  而旅游意外险是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购买,旅行社只能向游客介绍旅游意外险而不能强制旅游者购买。“旅游意外险”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均是游客,旅行社只是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。一旦发生意外,游客的权益会受到保障。“旅行社责任险”与“旅游意外险”有几个地方极易混淆,需要提醒大家注意:
  以为旅行社送的旅游保险就包括了意外险。“旅意险”是人身保险,应是自愿的,投保与否以及投保多少,应由游客自定,而旅行社所买的是国家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。
  以为一般人身意外险包括了所有的意外事故。其实一般人身意外险不包括高危险活动。如果要从事蹦极、攀岩、登山、滑雪等高危险活动,那么很有可能发生意外后得不到赔偿。
  以为买了普通车辆险就不用另外买其他保险。一般汽车所上的保险是第三者责任险与车辆损失险,而车上人员的安全这类保险就无法保障,因此,出游前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故,根据需要上一些如投保车上人员险等。
  以为保险的标的和承保的公司相同。“旅意险”按《保险法》应属于人身保险,由人寿保险公司承保,对财产责任是不承保的。但“责任险”规定既包括人身赔偿,又包括对行李物品的损失和第三者的责任等财产的赔偿。
  冯小姐从旅游保险的角度劝告游客,购买“旅游意外险”是游客对自己的负责,并不是旅行社一定要从中赚取利益,受益者是投保者本人,不要因为旅游社人员的推荐而误以为是旅行社在变相涨价,保险是为了自己能够更放心的去旅游。作为计调完全可以凭着对游客安全保障的关心,本着负责的态度去向客人推荐。
附件:
相关链接  
热点推荐   更多>>
·迈向国际会议目的地,杭州亮相2016全球会议与奖励旅游展 2017-08-10
·2016“会聚杭州”会奖旅游特惠年活动启幕 2017-08-10
·杭州旅游英文图书编印项目汇报会在我委召开 2017-08-10
·杭州荣登美国纽约时报“2016年全球值得到访的52个旅游目... 2017-08-10
·杭州再次入选《郝芬顿邮报》的2016全球最值得到访的八处... 2017-08-10
微信扫码 | 关于我们 | 网站介绍 | 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 隐私保护 | 法律责任 |
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7009号
最佳使用效果:1024*768分辨率/建议使用微软公司 IE6 或以上
--网站标识代码 start 2014.10.31.-->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7009号 最佳使用效果:1024*768分辨率/建议使用微软公司 IE6 或以上